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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融资 |「ODI备案」及「37号文」

2023-10-16 14:13来源:世贸企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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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当前的国际经济形势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考虑在国际市场拓展业务。尤其是面对国内市场竞争加剧内卷和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特别是从2018年中美贸易战开始,中国企业出海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选择。
 
我司也一直都有客户问到出海的时候,涉及到的37号文的登记及企业ODI备案的相关问题。大部分客户都搞不清楚,到底什么情况下需要做37号文?什么情况下,需要做ODI备案? 今天,我们就来再次梳理一遍:
 

一、什么是ODI备案 

随着“一带一路”的推动,中国企业选择在境外投资越来越多。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都出台了许多政策来有效规范企业境外上市或境外投资的行为,想要前往海外投资的企业必须在政策指导下进行合法有序的操作、办理相应手续后才可对外进行投资,而境外投资备案(ODI)就是其中一个最常见的方式。
 
2018年3月,国家颁布了《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制定了严格的资本流出审核规则,以对资本向境外流出的情况进行限制。从此以后,境内的非国有企业进行海外直接投资或并购交易,就需要获得商务部门境外投资行为的核准、发改委对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银行外汇登记三大环节。
 

二、什么企业需要做ODI备案?

1.海外直接投资新设或并购海外企业。


当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无论是新设还是并购境外公司股权,我们都需要到商务部、发改委进行相关合规备案。同时,资金从境内打到海外,还需要到相关银行进行外汇登记,资金方可顺利出境。如随着一带一路的推动和中美贸易战的打响,越来越多制造企业将自己的工厂迁址到东南亚,无论是东南亚拿地开工厂还是开一个贸易公司,前期我们都需要合规进行相应备案。

2.跨境电商业务开展。


早期的跨境电商客户,大多都是个人设立一个海外公司直接开始了境外跨境电商之旅。近几年,海外跨境电商企业面临着很多税务、架构等合规问题的困扰。早期,个人设立的海外公司直接入驻的海外各大平台,境外的收款没法合规地回流到中国境内,且税务申报也面临很大的风险。而随着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用国内公司做ODI备案搭建一个合规的海外跨境电商架构是我们跨境电商企业合规的必经之路。

3.返程投资。


中国境内目前还是有很多地区对外商投资有一定的拿地或者税务优惠政策的。外商投资分为两种:一种是纯粹的外商投资(即我们穿透海外公司到最终持有人的时候是一个境外自然人);一种是返程投资,是指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对境内开展的直接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项目(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并取得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而返程投资,我们需要穿透到境外公司的最终持有人。如果最终持有人是中国境内企业,那么,这个企业必须做了ODI备案才能进行返程投资;如果穿透到最终持有人是中国境内自然人,则必须有37号文的登记。
所以,当我们中国企业或者个人在境外赚到的相关利润想回国再投资的时候,ODI备案和37号文是必须要有的。否则,我们是没法通过返程投资再投资回来,享受政府给的相关优惠政策的。

4.海外上市。


中国境内企业海外上市的时候,通常都会借助VIE或者红筹架搭建来实现海外上市。而在VIE和红筹架构的搭建过程中,ODI备案和37号文也是合规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做ODI或者37号文的相关备案,后期也是没法实现海外上市的。
 

三、ODI备案时,国家严格限制审查情况 

1.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或我国缔结的双多边条约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投资;
 
2.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如无法说明具体资金使用计划、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我们经常遇到客户咨询,境外没有真实投资标的,可能仅限于需要把国内资金调到境外购买个人的相关FC等事宜,这是没法通过ODI备案来实现其目的的;
 
3.涉及到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项目,这些行业都在ODI备案的负面清单里面。
如果企业并非属于以上三种情况,也是需要有合理的境外资金使用计划,并且国内投资主体的财报是能基本覆盖境外投资金额的。在可研报告中,我们也需要特别阐述我们对外投资的必要性。专业性还是非常强的,必要时,还是需要有专业的机构协助企业进行相关ODI备案手续。
 

一、 什么是37号文 

37号文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于2014年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而“37号文登记”指的是: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的外汇登记。根据规定,境外投资产生的收益(包括交易所得、分红、利息等)回到国内时,都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供已经完成的37号文登记文件。只有完成37号文登记,并且满足相关要求的中国境内个人投资者,才能保证境外投资收益合法合规地回到国内。
 
也就是说,37号文是中国境内个人投资者合规持有境外公司股权/股份,以及境外收益合法回国的唯一途径。
 
注意:该规定只针对个人投资者。境内机构投资者如果想对外直接投资,应当进行ODI(Outbound Direct Investment)登记,也就是我们常说的ODI备案。下一期,我司也会给大家详细解答ODI备案相关事宜。
 

二、 什么人群需要做37号文登记?

根据37号文的规定,以下人士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进行境外投融资并返程投资,必须办理37号文登记:
 
1. 具有中国籍且不具有任何境外身份(包括境外永久居民身份和其他国籍者)的境内个人,主要包括3类人士:
 
(1) 中国企业创始人;
 
(2) 中国企业的其他中国籍自然人股东;
 
(3) 中国企业上市前的 ESOP 激励已行权员工;
 
2. 特定境外个人、具有双重身份的境内个人,以境内资产或权益向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出资。
 
(1) 具有中国籍且不具有任何境外身份(包括境外永久居民身份和其他国籍者)的境内公民,又称境内个人;
 
(2) 特定境外个人—即无中国境内合法身份证件但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如其以境外资产或权益向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出资,不需要办理37号文登记;反之,如其以境内资产或权益进行出资,仍应当办理37号文登记;
 
(3) 具有双重身份的境内个人—视同上述特定境外个人管理。
 
这里所说的双重身份,主要是指同时拥有境内合法身份证件和境外(含港澳台)合法身份证件的个人,通常理解为境外永久居留权利。
 
以上人群通过37号文的登记,可以解决境内居民在境外持股的合规性、打通境内自然人境外投资资金能顺利调回中国的通道、也为后期进行境外上市融资或者回国返程投资解决合规的问题。
 
但我们仍需注意的是:根据外汇管理规定,原则上其实是不允许中国自然人在境外投资的。在国内现有的外汇管理体系下,37号文是中国自然人唯一的、合法合规地持有境外公司股份的方法。
 

总结 

综上,申报37号登记的目的是境外投融资,在海外融资出资形式是,以个人合法持有的境内企业的资产或权益,或者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外资产或者权益。在实操层面上,一般情况下,要先有境内公司的股权才可以做37号文的登记。另外,37号文登记的最终落脚点是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项目,也就是最终一定是返程投资。制定37号文,目的是鼓励中国人到海外去融资,融资之后回来支援国家建设,不是让你用于其他目的。
 
而实操中,只有通过VIE架构或者红筹架构等境外上市公司,大概率才能成功拿到37号备案。
 
事实上,很多客户存在误解,以为是自然人直接在境外设立一个海外公司就可以申请37号文登记,这显然是一种错误的解读。对于自然人对外直接投资,理论上来说,目前还未放开。如果自然人只是单纯的设立了海外公司,未来,资金想合规回流的可能性不大。建议有资金回流需求的客户,可考虑国内公司对外投资,做ODI备案。
 
以上就是针对很容易搞混淆的两个备案的基本情况介绍。总的来说,企业对外投资,无论是设立子公司还是境外并购,我们就需要进行ODI备案;如果是中国境内自然人居民,严格来说,我国并未放开中国境内自然人的对外投资投资,但我国是欢迎中国居民在境外通过架构融资以后再返程投资到中国境内的,针对这种情况,为了解决返程投资资金回流的合规性,我们就需要做37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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